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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暑、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给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部门负责人:何永宁                 联系电话:0934-8371126


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邓伟                  联系电话:0934-8371135

员额检察官:邓伟、石淼

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晨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赵玉静                联系电话:0934-8371137

员额检察官:赵玉静、李小莲、武凯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载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部门负责人:乔亚娟                 联系电话:0934-8371155

员额检察官:乔亚娟、任柯俊

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刘芳                  联系电话:0934-8371128

员额检察官:刘芳

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0934-8371133

员额检察官:刘小平、陈峰

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空缺                  联系电话:0934-8371157

员额检察官:邓新安(主持工作)、张春玲

第七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部门负责人:冯海霞                联系电话:0934-8371161

员额检察官:冯海霞、张婷

第八检察部  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部门负责人:韩戬                 联系电话:0934-8371159

员额检察官:韩戬、玉娟

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监控、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部门负责人:冯海波                 联系电话:0934-8371191

员额检察官:冯海波

检察技术信息处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辅助司法办案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的指导,参与管辖案件的现场勘验,对搜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惠军                联系电话:0934-8371163


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934-8371170


计划财务装备处  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块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何永宁                联系电话:0934-8371186


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安民                联系电话:0934-8371129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党群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龙                  联系电话:0934-8371176


窗口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办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5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4-8371159

          案管办联系电话:0934-8371191

检察官职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检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检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