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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庆阳环县:14名农民工兄弟全额收到了被拖欠工资

时间:2021-07-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真没想到,拖欠了这么久的工资还能讨回来,本来都不抱什么希望了!”在庆阳市环县检察院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上,陈某等14名农民工拿到全部拖欠薪酬后高兴地说。

近日,环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的慕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发现,慕某某、吴某某于2019年11月共同出资经营一家饭店,并雇佣陈某、张某等员工14人。2021年1月14日,慕某某、吴某某因经营不善将饭店关闭,拖欠陈某等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77396元。陈某等人多次催要仍无法讨回应得薪酬,便向环县劳动监察大队报案。接陈某等人报案后,县劳动监察大队遂向慕某某、吴某某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发放拖欠工资。后吴某某主动向陈某等人发放工资70958.4元,慕某某以自己不是该饭店的法人代表为由拒绝偿还欠薪。

办案检察官对慕某某开展释法说理,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向其说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鼓励其积极筹措,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7月8日,在办案检察官的主持下,慕某某全额支付了陈某等14人106437.6元劳动报酬,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该院遂依法对慕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起诉不是目的,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坚持办案与维权并重,注重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