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甘肃法制报第三版刊发《庆阳市检察院党组会议要求把党史教育落实到司法办案中》一文。

2月22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创新学习形式,用好红色资源,树好身边典型,分层次、分类别开展集体学习,邀请老党员、老红军开展专题讲座等一系列学习形式,形成具有庆阳检察鲜明特色的学习教育方式,切实做到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正确处理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工作的关系,用党史教育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要把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中,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从全市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