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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单位“三个规定”宣讲大会在市检察院召开

时间:2021-06-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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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政法单位“三个规定”宣讲大会在市检察院召开。省第七驻点指导组检察工作专班成员张兴斌、王文宁出席会议,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宣讲。陇东学院党委副书记田雁青等80多名相关单位领导同志听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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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张志利从“三个规定”历史关联及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宣讲。宣讲既对政策内容作了清晰阐释,又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既讲透了理论,又讲活了实践,对领导干部全面掌握“三个规定”,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廉洁执政的“净化器”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张志利指出,政法单位“三个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是新时代司法执法新方略,对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维护法律权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维护和遵守“三个规定”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张志利强调,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本着不超越“绿线”、不踩踏“黄线”、不触碰“红线”的原则,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环境。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作为检验是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握政策、守好底线。要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和社会支持度,营造各界监督、自觉遵守、共促落实的良好氛围。

与会领导干部签订了《庆阳市党政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开承诺书》。

 

市税务局、庆阳公路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庆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庆阳军分区政治部、武警庆阳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人民银行庆阳支行、庆阳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农机服务中心、陇东学院、庆阳林校、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电大庆阳分校、庆阳一中、庆阳五中、庆阳六中、庆阳七中、陇东学院附中、北师大庆阳附校、庆化学校、东方红小学、庆阳市实验小学、庆阳特教学校等35个单位领导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