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庆阳市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柴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钱文科出席会议并宣读省委、市委任免决定:周永祥同志担任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张志利同志不再担任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

省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王希贤、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周永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樊广森出席会议。

柴春在讲话中,对张志利同志带领上一届市院领导班子作出的突出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对周永祥同志带领下的新一届市院领导班子表达了由衷希望,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他强调,要坚持政治统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强化政治责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五次全会精神。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服从党委领导,着力建设政治坚定的领导班子。要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要紧扣“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要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庆阳建设。要着眼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更好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拓展公益诉讼成效,努力提升整体智治、诉源治理水平。要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贯彻“少捕慎诉少押”司法政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调动所有班子成员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顾大局、讲规矩、守纪律,增强全局观念,不越位、不缺位,相互补台,恪尽职守,积极配合协作。要经常开展谈心交心,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切实扛起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过硬检察队伍。要严守廉洁从政底线,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树立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周永祥表示,完全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对自己的工作安排。将坚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传承和发扬好庆阳市检察院过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倍加珍惜市院上一届领导班子通过大胆创新、勤勉敬业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不遗余力、团结带领新一届班子忠诚履职、接续奋斗,推动庆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好新时代第二次赶考路。一是保持定力,做到绝对忠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二是紧扣中心,强化担当作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紧盯省检察院“中偏上”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不断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职能方面拓宽路径、丰富内涵,努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忠诚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始终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深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着力破解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是守正创新,激发工作活力。强化制度创新,切实把好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着力提高工作质效。强化机制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树牢职业专业水平意识,和谐正确处理与其他机关关系。强化工作特色创新,树牢创新意识,打造特色亮点,推动创新发展。强化队伍建设,构建团结、奋进、务实、具有强大战斗力、向心力的领导班子,坚持实干导向,以发展论能力、以成败论英雄,创新党建工作,聚焦“四化目标”,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五是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强化干警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违纪违法和非组织行为,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检察工作紧张、有序、高效运转,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区)院检察长、市院各部门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干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