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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庆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1-10-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0月13日,庆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座谈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登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案管办全体干警及各县(区)检察院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案管办主任、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张登坤传达了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永祥给全市案管干警的寄语;市院案管办负责人韩戬传达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雷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县(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汇报了各院案管、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情况,反映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张登坤在听取各院汇报后,对各院工作一一进行了点评,并对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紧紧围绕提升业务质效推动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与年初预定目标的差距,抓好提高办案质量核心问题,聚焦重点,认真研究,紧贴业务质效抓好工作,推动全市检察业务质效提升。二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工作。案管办要对标对表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引导帮助业务部门吃透文件精神、找准窍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三要充分发挥提醒作用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化。各院案管办要对照省检察院案管办提出标准,认真分析各院可提升的空间和存在的客观问题,逐条列出任务清单汇报院领导,做好领导决策部署的辅助作用;要及时提醒检察官当前该做的主要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印发各部门,各业务部门要对照清单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业务工作上台阶。四要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案管办要发挥监督作用,发挥案件质量评查这一重要抓手,严格评查、慎重定性,加强自我监督,不断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对于内部讨论有分歧的案件,在定性问题上要慎重。要多评查、多提醒,从源头上防范工作错误,促进办案工作的规范化。五要明确责任加强业务管理。要注重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之间协助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优化业务干部队伍,加强业务管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