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细化、实化《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举措》,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庆阳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措施》。
该措施从平等保护、案件监督、保障发展和工作纪律四个方面细化制定了十二项措施,通过“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办理涉企案件、线索中加强监督、评查和公开听证,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作用等,为企业纾困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庆阳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制定的措施要求,以高质量的检察服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提质增效,为庆阳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庆阳检察机关
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根据《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举措》,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精准把握法律政策
1.把平等保护贯穿“四大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审慎、谦抑善意的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少羁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涉企案件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快速受理各类涉企案件,及时分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向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堵塞制度漏洞,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3.对涉案企业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及时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保障诉讼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4.依法纠正侦查机关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依法纠正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应该立案而不立案,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不当等问题。
5.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立案、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审判执行程序等严重违法情形开展精准监督,制发类型化检察建议,维护稳定、公平的营商法治环境。
6.及时监督纠正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用等方面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对涉企行政诉讼和非诉案件双向审查,对存在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制发检察建议,发现行政执法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7.聚焦营商环境公益诉讼,为辖区企业留得住、有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对涉案企业调查取证采取柔性调查方式,尽量避免和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
三、立足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8.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一站式受理企业来信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优先办理、联合办理、快速办理,确保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对因案致贫的企业职工依法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9.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1次,实地走访民营企业2次,在职责范围内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构建新型清亲检企关系。
10.进一步加强与工信、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与工商联和商协会的联系沟通,互通信息,形成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合力。充分运用庆阳政务服务网、庆阳“政商直通车”等信息平台,认真处理涉企问题线索。
11.开展涉企重点案件评查,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侵害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案件,依法按程序组织人员专班评查或公开听证,保证涉企案件准确办理。
四、规范检察工作程序,严肃涉企工作纪律
12.要做到工作合规、办案合法。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以案谋私,以案牟利,特别是不起诉、不批捕、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要法律政策依据充分,案件程序合法,廉政风险防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