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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参与线上远程开庭
时间:2022-02-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22日,由庆阳市检察院起诉的郑某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这是庆阳市检察院首次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参加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法庭。
据查明,2013年11月,被告人郑某在庆城县玄马镇柏树村徐塬组修建砂厂时,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国家公益林地,致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郑某仍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整改,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受损。检察机关认为,郑某毁坏国家公益林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郑某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的要求,庆阳市检察院经与甘肃省矿区人民法院、第三方鉴定机构积极沟通协调,一致决定采取远程网络庭审实现“无接触”审判。2月22日,庆阳市检察院会同人民法院、被告、第三方鉴定机构四方同时联网,公益诉讼起诉人“线上”出庭,全程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音质流畅,声画同步,各个环节顺序完成,程序合法、有序、高效。庭审中,法官、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利用“云上法庭”APP视频连线,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被告发表了答辩意见,第三方鉴定机构就出具的鉴定意见当庭予以阐释说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远程视频庭审,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避免了人员集中,是司法机关在当前疫情防控下的有效举措,也是我院积极利用信息化助力高效办理检察业务的集中体现,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提升了办案质效,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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