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参加高检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食药犯罪检察业务专题讲座视频培训会议,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此次同堂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郭声琨书记“加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训”,张军检察长“做优刑事检察”“一体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和朱玉检察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践导向”“检法警律同堂培训”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一线办案人员办理食药品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素养,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一次检警协作之举。

培训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引用研究处处长吴峤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肖凤,分别对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专题辅导。

参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切合办案实际,内容丰富,讲授精细,收货丰硕。邀请公安办案人员参加同堂培训,丰富了检察培训形式,深化了双方业务交流,促进了司法理念的更新和认识分歧的消除,对检警关系良性发展和共同提高食药品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