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庆阳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落实‘三自’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织生活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元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市检察院“两型”机关创建办公室派员指导。

会前,第二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组、机关党委安排部署,对照“三自”要求,认真完成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项任务,确保组织生活会会前程序落实到位。


会上,第二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对尹弘同志、黄泽元同志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作出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进行了再解读、再领悟、再贯彻。第二党支部委员会还向会议报告了上半年工作情况。


在个人对照检查环节,周永祥、张元珠带头对照“六问”“五查”,结合自身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实际,深入检视存在问题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听取了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支部其他干警也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关于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三自”要求,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质效,周永祥对支部全体党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是政治自觉、是人人有责、是分内职责、是法治工作、是担当作为”的意识,持续用实际行动答好“六问”。二要主动聚焦上级部署任务落实、岗位职责履行、特色品牌打造、团结协作配合等方面,深入反省存在问题和差距,全力抓好整改。三要坚决当好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团结奋进、诚信做人的表率,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彰显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四要紧紧围绕“固本强基 奋斗一流”工作主题,全力以赴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以优异检察成绩赢得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