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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周永祥督导调研省级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时间:2022-07-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检察院指示精神,7月25日,庆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祥带领市院公益诉讼部门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先后深入西峰区、镇原县、宁县,现场监督查看4件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宁县政府县长冯毅、西峰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正锋、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岩、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苏荣花及有关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发改、国土、环保、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在4件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所在现场,周永祥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与市县有关领导及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详细了解督察反馈问题的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工作进展、预期效果和完成时限等情况,并针对不同问题特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周永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从严落实反馈意见要求。要压紧靠实责任,从严从快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相关企业要坚决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和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主动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推进标本兼治。特别是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要依法依规履职,确保将监管职责落实到问题整改全过程、各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科学制定计划,完善工作台账,靠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完成。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持续主动跟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反馈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取得有力成效。要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问题线索移交、工作衔接配合、联合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等长效机制,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