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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8-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8月9日,庆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在家党组成员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从不同维度、多个视角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省委《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的丰富和拓展、具体和细化,其精髓要义、实质要求一脉相承,完全契合甘肃实际,为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书记黄泽元作了专门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坚决把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实施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进一步深化,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履行监督职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要深刻领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学深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牢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职能定位,找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切入点、关键点和突破点,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聚焦市委工作部署,依靠市委领导支持,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统筹纳入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务实管用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命案治理等各方面工作,用足用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式,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部门、社会各界通力配合,汇集强大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