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柏朋,现任庆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在30年的从检生涯中,他履职尽责,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被授予“甘肃省优秀河湖卫士”“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庆城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被树立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他带领团队积极作为,所在科(室)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市、全院先进工作集体。

忠于法律,践行绿色司法理念
2019年,岳柏朋在履职中发现,某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多年违法违规排放废气,导致该区域生态环境及居民的生产生活遭受重大影响。他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针对该企业排污对该村的生态环境、农业、种植业生产和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影响的问题,他决定支持11户受害群众提起民事诉讼。该大气污染案件的成功办理,被高检院编订的《全国典型公益诉讼案件选编》收录登载。
岳柏朋始终秉持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次带领办案团队与其他行政机关携手行动,恢复被毁河床和退回占用水域地128.1亩,清理占用河道58.6公里,拆除违法建筑3000余平方米,清理生活、建筑垃圾150余处约1500余立方米,关停整治违法企业10家。
服务大局,始终展现检察担当
岳柏朋办理的8件祭奠烧纸失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判处后,他与林业部门积极协商制定修复方案,集中开展“补植复绿”活动,共补植树木4万余株,合366亩,恢复被毁林地和退回占用耕地、草原地108.1亩。此案件被《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收录。
银西高铁和甜永高速在庆城县建设施工期间,他第一时间向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及乡镇进行排查,提出检察建议,拆除了河道修建的水泥涵管并恢复河道面积达8公顷,保障河势稳定和河道畅通。
司法为民,时刻心系群众利益
2021年底,疲于奔波的12名四川籍农民工来到庆城县检察院,请求检察官帮他们讨回拖欠薪资。岳柏朋迅速介入帮助维权,仅一周时间,12名农民工就拿到了被拖欠的10.8万元拖欠薪资,长达2年的讨薪路画上了圆满句号。4名讨薪农民工代表专程从四川省老家赶过来,将一面绣有“敬业正直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庆城县检察院。近年来,岳柏朋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50余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54万余元,仅2022年,他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达26件之多,讨回工资20余万元。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任重道远,为民服务永远没有止境”,这是岳柏朋常说的一句话,30年从检路,10000多个日日夜夜,他坚守在基层一线,用点滴平凡的民行检察工作和无怨无悔的真诚付出,用忠诚、热情、耐心与执着,书写从检诗篇,彰显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