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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提升为民纾困解难“加速度”

时间:2024-06-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检察官,我们已经拿到了工伤补偿款,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24年3月12日一早,某驾校工伤人员米某妻子任某和儿子就带着写好的“撤诉申请”和“撤回工伤认定申请”找到办案检察官。任某说:“我们母子本已经做好把官司打下去的长期准备,没想到在咱们检察院的重视和帮助下,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心里的石头也已经落地,你说得对,是时候放下沉重的过去往前走了。”


2022年3月14日17时,某驾校门卫发现该校汽车驾驶教练员米某躺在宿舍地上,手脚冰凉,遂拨打120电话进行抢救,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排除了机械性外力作用和毒物中毒致死。后相关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任某不服该决定经复议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后再上诉,行政争议仍未得到解决。

在庆阳市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时,案涉企业负责人提出:“其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后,作为企业第一时间给家属送去5万元丧葬费用。家属在相关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后,采取偏激方式主张权利,严重妨碍了其企业正常经营,并给企业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还索要200多万元赔偿款,让企业雪上加霜。寻求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帮助。”庆阳市检察院对该企业面临的困难高度重视,迅即研究部署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商请人民法院后,庆阳市检察院主动牵头,创新运用“检察+N”纠纷调处模式,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企业家协会、法院、人社局等多方组成工作组,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核实,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经深入研判案情,认为争议焦点一是关于补偿还是赔偿双方存在误解,二是具体数额双方诉求差距过大。为增强争议化解工作实效,工作组根据双方诉求,一方面由检察机关、人大代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与米某家属沟通,另一方面由法院、人社局、政协委员与案涉企业进行协调。通过释明工伤认定法律规定、类似工伤事件的赔(补)偿标准、正规维权的法律界限以及网络发帖应当遵循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平复了双方情绪,原本悬殊的诉求慢慢靠拢。

2024年3月9日,庆阳市检察院协调工作组成员全面研判案件争议化解进展,认为案件已经具备实质性化解条件,遂将米某家属、案涉企业和工作组成员“请进来”,共同协商解决纠纷。“感谢工作组为我们老百姓搭建了维权平台。我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突然就这么走了,我母亲承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需要照顾,家里现在特别困难,请工作组考虑我们家的情况。”米某儿子说道。企业负责人提出:“米教练的离世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我们也愿意支付一定补偿款,但是现在事情对学校形成的负面影响太大了,希望工作组能够帮我们解决这个难题。”工作组秉持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以“利民 为民 便民”为导向,进一步打开双方“心结”,积极促成双方冷静、妥善解决纠纷。经研判后提出,以正向宣传的方式帮助企业逐步消解负面舆情,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企业负责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激动地拉着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经过6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案涉企业支付88.5万元经济补偿,结束该案诉讼争议。这场行政争议在检察机关主导和社会各方助力下得到圆满化解。分管副检察长讲道:“我们始终牢记检察为民初心,能动发挥行政检察‘桥梁’作用,积极‘链接’政府、司法和社会各方,凝聚法治力量,帮助争议双方从失亲之痛和经营困境中解脱出来,为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使他们能以更多的精力把日子好好过下去,把企业好好做起来。”承办法官谈道:“省市两级法检院共同建立的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为本案定分止争提供了制度支撑。争议化解过程中,我们积极借助人大、政协和企业家协会等多元力量,为促成双方和解提供了有力支持。”政协委员谈道:“本次调解通过检察机关搭建平台,社会多方积极参与,实现了法理情深度融合,发挥了‘检护民生’的最大作用,取得了‘检察护企’的最佳成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庆阳市检察机关弘扬司法为民精神,不断深化“枫桥经验”,首创设立“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探索打造出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纾解群众困难,主动践行“带案下访”工作模式,将争议案件带入田间地头和群众身边,以“唠家常”“讲故事”的方式解开群众的“情结”“法结”,共化解各类涉检信访、矛盾纠纷239件。该工作室已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革命老区发展,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平台,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