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庆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祥主持召开检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会议指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方面的两个文件,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的检察实践,也是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举措,对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具有实质意义,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机制保障基础。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发展变化,增强依法规范办理案件和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个人用权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司法责任制。会议要求,要真学实用,强化自我约束。把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规定结合起来,做到全面系统掌握运用,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增强司法责任管控约束。要规范言行,纯洁检察队伍。严格按照实体法、程序法、党纪工作条例及检察干警行为准则,在制度框架下开展司法工作,确保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杜绝主观臆断指导督导工作,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强化管理,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明晰检委会和检察官职责,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请示报告,依法严格审查重大案件,确保重大案事项决定符合程序规定,推动提升监督质效。要严格执纪,加强监督制约。把党纪条例与司法责任制相互衔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指导,运用党纪条例帮助监督,规范科学处理问题,引导干警知敬畏、守纪律。会议还学习了最高检发布的第53批指导性案例,研究了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分析研判了2024年上半年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