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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

宁县检察依法能动履职 助力油田企业安全生产

时间:2022-08-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期,宁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八号检察建议”通知要求,强化对涉企案件的审查监督,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全方位、多维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辖区油田企业安全生产。

在审查办理张某某、安某某、杨某涉嫌盗窃油田作业区原油的案件过程中,主动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审查批捕环节,加大对全案事实证据的审查,在厘清主从犯的前提下,认真梳理分析两个涉案团伙之间,以及涉案团伙与油田职工之间的勾连犯罪。在严格区分、界定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发挥的作用、主观恶性,审慎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后,贯彻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对张某某、安某某、杨某3人作出批捕决定,并追加批捕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徐某某、张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对涉案油田职工王某某等人勾结外部人员共同盗窃原油行为进行深挖。待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若构成犯罪将依法予以追诉,切实发挥严厉打击犯罪的震慑作用,为油田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