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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

庆城县检察院办理首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犯罪案件

时间:2023-05-06 来源:庆城县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4月26日,庆城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庆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食品药品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新期待的有力举措,是国家公权力对不法行为进行否定性司法评价的积极运用,实现了保护公益的目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庆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