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卡”游戏在中小学生群体中盛行,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经走访摸排,“烟卡”多来源于校园周边商铺。为防治中小学生沉迷“烟卡”游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展开“断烟卡”专项监督治理行动。

6月27日,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办公室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全面覆盖、重点抽查,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商铺售卖"烟卡"情况进行检查整治,将“烟卡”及类似产品做下架处理,对售卖“烟卡”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建立监督治理台账;同时加强普法宣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商户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商铺经营者均承诺将依法、守法、合法经营,不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等物品,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联合各部门同向发力,加强经营主体自觉树立关爱未成年人意识、依法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