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庆阳市检察院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对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全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自2022年3月1日《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出台后,市检察院首次对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办案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此次认罪认罚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详细说明,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意见。在律师的见证下,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技术信息处干警全程参与并在签字后,将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刻录成光盘,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由办案人、犯罪嫌疑人、技术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封存、留档以确保此类认罪认罚案件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下一步,检察技术信息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两型机关建设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录音录像全覆盖,努力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