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检察院制定《庆阳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部署,推动监督理念“数字革命”,构建检察机关数字化法律监督体系,加快庆阳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及数字检察工作发展。
《方案》立足全市检察工作实际,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措施、组织保障,构建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新型监督模式转变,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成效、数字检察建设成果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12351”总体工作思路,以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质效为着力点,积极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规划指导数字检察建设,全面提升两级院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应用水平。要全面发挥业务主导作用,立足检察职责范围,聚集检察业务需求,通过开设工作专栏、参加数字检察论坛、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发挥数字赋能作用,实现用数字化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加强沟通协作抓好落实,两级院要全力争取本地党委、政府、政法委及大数据管理局在政策、财政、数据利用上的支持,加快与当地行政机关的业务对接,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规范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