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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对机关纪律作风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时间:2021-1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三院”建设,强化机关内部管理。11月17日,检务督察处对机关纪律作风、“三个规定”和“三院”建设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

从督查情况看,开展“三院”建设以来,机关院风院貌焕然一新,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除出差和请假的干警,其余干警均准时到岗,出差及未在岗人员较好履行了请销假制度;干警重视业务理论学习,精神面貌良好、工作热情饱满,未发现干警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绝大多数部门办公室整洁干净,办公用品及相关书籍摆放整齐,办公环境舒适。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向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要求迅速整改,同时提醒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干警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规范着装、窗口服务、办公室内务卫生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把“三院”建设要求坚决落到实处。并针对个别部门在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长期“零记录”、“零报告”,填报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召开座谈会,强调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和落实好“三个规定”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按照实际,切实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本次督查采取突击式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先后对机关院内环境、窗口部门、职工宿舍、上班迟到、超时就餐等进行督查,并对机关环境卫生和相关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督查工作实实在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