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行检察职能,为庆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细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出台了《庆阳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措施》,从平等保护、监督、协作、纪律四个方面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开展“百企调研纾困”行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走访民营企业331家。严格落实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查机制,同步审查涉民企案件16件,对7名涉案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启动“河湖(长)+检察长”治理模式
为河湖管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庆阳市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河长制工作机构、水务部门等职能作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合力解决水生态突出问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旅馆内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校内外安全综合治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全市旅馆业集中整治后,公安部门对未成年人入住审核不严的53家宾馆作出行政处罚。各县区检察院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培训教师有犯罪前科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市检察院每月推出1期法治音频在全市学校播放,法治宣讲覆盖率达到100%。

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打击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刑事犯罪,提前介入涉扶贫刑事案件2件,逮捕涉扶贫犯罪4人,起诉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11人。积极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活动”,主动加强与人社、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拓宽发现拒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途径。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对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3轮督导,同时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工作联系,依法打击拒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助推平安庆阳建设
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黑恶案件,坚持“百分之百提前介入”,针对“十大重点行业”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认真分析研判,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并采取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集中发送了14份检察建议。

注重党建引领
打造铁一般检察铁军
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坚持 “抓党建、重自强、提质效、促发展”党建思路,以“1551”工作机制为主线,强化“五大支撑”,发挥“五大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三院(院风、院貌、院规)”建设,采取专家授课、交流研讨、检察大讲堂等方式,强化学习、转变作风、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