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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检察院多举措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时间:2021-1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以来,庆阳市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细则》,多举措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切实提升案件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共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发布案件流程性信息468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8件,公开各类已生效法律文书2140份。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抓实抓细。明确由案管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审核和监督,同时加强日常指导与培训,确保每名办案人员熟知案件信息公开流程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标准,承办检察官为案件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对不公开案件逐案说明理由,杜绝消极公开、延迟公开现象。


加强巡查管理,动态跟踪督促。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刑事案件判决书及法律文书公开情况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摸清案件信息公开基数、内容和进度,并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个案进度随时跟进,预警承办人员规范填录案卡信息,督促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加强对不公开信息的审查,杜绝遗漏。


规范审核导出,做好风险研判。严格遵守案件信息公开逐级审批制度和相关保密规定,专人负责对拟公开案件信息进行审查,做好舆情应急预案。严把文书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文书一律退回承办人整改,定时导出数据,确保公开规范、及时、无疏漏。


落实事后通报,确保公开实效。每月及时汇总通报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超期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将案件信息公开及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均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要求,直接与部门工作开展和承办人业绩评价相挂钩,不断强化承办人的办案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督促其规范案件信息公开。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以整体推进的合力,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切实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