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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

镇原县院被省院授予“2017年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8-01-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近日,镇原县院被省院授予“2017年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以来,镇原县院按照县院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干警要求,坚持调研工作为“检察业务和领导决策”服务为主线,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理论研讨、案件评析为主的检察实务理论研究工作,共撰写报送实务理论文章50余篇,其中报送省院年会论文9篇、市院年会论文13篇,向省市内刊投稿30余篇。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党组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调研。为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镇原县院立足司法办案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院党组成员“俯下身,沉下心”,积极探索,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带头开展“业务+研讨”个案研讨、典型案例评析活动,形成了全院干警齐动手的浓厚的调研工作氛围。

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增强调研动力。制定2017年镇原县院调研任务分解表,以院文件下发各科室局,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院力量共同完成任务。通过任务分解、撰写、上报等环节对调研工作进行细化,并将调研成果纳入年终对干警的评先选优重要依据,为开展调研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紧盯年会主题,把准调研方向。按照省市院年会征稿要求,镇原县院组织干警认真开展调研并撰写文章。今年向省院年会报送征文4篇,为市院年会报送7篇。

四是开展业务研修,提升调研能力。按照省院《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研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组织全院干警采取以个人自学、相互交流,集中讨论等形式的检察理论研讨、案例评析的业务研修活动,并将业务研修成果计入个人年度司法档案。通过开展业务研修,实现了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技能。

五是立足检察实际,发挥调研作用。按照省市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立足检察实际并结合镇原检察工作特点,发挥办案数量相对较大、疑难案件较多的优势,重点开展检察实务、疑难案例的研讨,坚持“挖准问题,找真药方”,为基层检察院办案提供借鉴。

(镇原县院研究室苟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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