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为了更好地督促行政公益诉讼判决的执行,林区院慕若舟检察长亲临被毁林地现场跟踪回访上半年已判决的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起非法破坏林地刑事案件的林地恢复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宁县林业局局长赵渊现场一同回访。 
(图示:慕若舟检察长和宁县林业局局长赵渊一起登山查看现场路上进行交谈) 秋雨过后,慕若舟检察长率办案组一行4人,踩着泥泞的山路,来到宁县长庆桥新庄村乔子山跟踪回访了宁县林业局不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案林地的恢复情况。仔细查看了涉案林地栽植苗木和植被的种类和存活率,与宁县林业局就补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建议,并督促宁县林业局加强保护、监管已恢复林地的树木和植被。 
(图示:慕若舟检察长与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就植被保护工作交流) 林区院慕若舟检察长一行又先后来到宁县叶王川村、太昌镇朱家村,对正在审查起诉4起案件被毁林地现场破坏情况进行了查看。 
(图示:慕若舟检察长听取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恢复林地的监管措施) 9月7日下午,慕若舟检察长一行前往庆城县赤城乡娄子沟跟踪回访了庆城县林业局不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案林地的恢复情况。其间还和赤城乡政府、林业派出所沟通、了解群众纠纷解决进展情况,督促被诉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 拟稿单位: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拟稿人:文永光、朱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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