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林区院举办为期一天的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及检察联络员培训会,派驻4个国营林业总场检察室的检察室负责人、检察室工作人员及联络员5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林业局党委委员、绿化办主任白勇龙,副调研员、政法科长崔代喜莅临培训会。 培训会上,全面传达学习了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和市院张志利检察长讲话精神。白勇龙主任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扎实学习培训内容,弄清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要严格学习纪律,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玩手机,全面完成学习任务,保证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林区院检察长慕若舟就“为什么要设立派驻检察室?”“设立派驻检察室后如何开展工作?”“派驻检察室具体干什么?”“达到什么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解读,要求各派驻检察室和全体参训人员要按照省院路检提出的“八个有”统一标准、“1+2”人员配置模式、“四词八字”工作职责,以及市院张检提出的“一院一特色、一县一亮点、一室一品牌”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大力度,建立四项制度机制,确保在6月底前,各派驻检察室“有事”可为、“有案”可办、“有资料”可查,检察室“人常在、门常开、事常办”,真正使派驻林业总场检察室成为子午岭林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林区院6个业务部门负责人紧扣派驻检察室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需求,围绕侦监、公诉、控申、民行、职侦等检察业务、检察人员工作纪律与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 通过培训,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法律监督业务,明确了检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突出了目前工作重点,理清了工作思路,指明了工作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