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原县院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专题研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的问题。县院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案管办通报了2016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从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系统运用、立卷归档、规范司法等方面指出了上年全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与会同志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谈问题,谈认识,谈体会,对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解决问题的共识。大家一致认为,2016年,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细致、认真,问题找得准、找得深,反应了部分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缺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导致所办案件比较粗燥,优秀、精品案件少。 陈广军检察长围绕市院张志利检察长近期调研镇原县院时的讲话要求,结合省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出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办案,提高案件质量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案件质量是执法办案的生命线,要把精细化办案作为不懈的追求目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力求精益求精,坚决摒弃粗放式办案的思维。二要加强业务学习。突出抓好业务规范、规则学习,特别是学习好、领会好省院下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三要加强岗位练兵。落实好县院计划开展的出庭观摩、精品案件评比、业务测试、案件讨论会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四要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奖罚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要对累纠累犯的问题要进行处罚,对办理的优秀案件、精品案件要给予奖励。 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范要求,彻底纠改存在的问题,力争多办优秀案件,多办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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