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建议,拟推荐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冯海霞同志为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
电话:8371129、8371179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