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4日在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争创全省一流”工作目标,坚定政治方向,履行监督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六项重点工作”和案件质量综合考评指标分别位列全省第三和第五。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四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市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被评为“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刑事执行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环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政治责任,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政治方向,贯彻服务“六稳”“六保”要求,持之以恒抓落实,护航发展求实效。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涉安全犯罪259人,起诉1014人。加强平安庆阳建设,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9人,起诉133人;批捕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304人,起诉622人;批捕“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5人,起诉7人。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联合市人民银行等六家单位制定《加强反洗钱合作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审查有关案件416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二)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稳定发展的刑事犯罪,立案监督涉扶贫犯罪10人,起诉278人。办理涉贫困群众司法救助案件12件,向15名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40.2万元。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39件92人,镇原县院办理的王某某等7名市院帮扶贫困户支持起诉案、正宁县院办理的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脱贫攻坚“十佳优秀”案例。协调资金15万元改善帮扶村办学条件,帮助1名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赴西京医院进行手术诊治。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17人,起诉43人。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8件,起诉5件。对省检察院督办的13起油泥污染案件,监督立案2件,起诉1件,监督清理油泥100余吨。联合市县两级司法局、林草局开展“补植复绿”专项活动,补植林草7.13万平方米。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巡查河道82公里,巡查水域5.26万平方米,发现“四乱”问题68个,联合监督即知即改36件。针对清明祭祖失火问题,市政府接受市检察院建议,进行专题部署,加强预防工作,确保全市清明期间未发生一起森林草原火灾,省检察院肯定这一做法并进行经验推广。
(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各类刑事犯罪,监督立案7件,批捕32人,起诉247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落实高检院“保护民企11条意见”,同步审查案件29件,对25名涉案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制定《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调研纾困工作的安排意见》,深入走访调研,市县两级院党组成员挂牌督办各类涉民企问题线索38件。
(五)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涉黑恶案件质量关,提前介入24件,监督立案10件,批捕43人,起诉185人,纠正漏捕漏诉22人。依法严惩齐某某、文某某、罗某某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办理华山医院李某某等3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维护卫生医疗行业秩序。核查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257人1658万元,依法督促法院执行。
(六)主动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坚决落实配合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要求,加强监检衔接,加大办案力度,提前介入监委办理案件19件,补充调查13件,起诉24人,追赃挽损264.33万元。依法调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2条,立案侦查一起玩忽职守案。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315件群众来信来访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合水县院办理的庞某某申诉案,监督公安机关再次立案侦查,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质案件。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们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受理涉疫案件13件14人,批捕3人,起诉9人。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居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向市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二、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能
坚持把深耕主责主业作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践行新司法理念,努力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
(一)用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18件1311人,批捕490件84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30件3440人,起诉1512件2417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捕462人,不捕率35.35%;不起诉959人,不诉率28.41%。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2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人;纠正漏诉5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5人;纠正侦查违法活动89件;纠正遗漏同案犯57人;提出抗诉22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件,建议被采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8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活动41件;监督收监执行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社区矫正人员26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33件;办理监督强制医疗执行违规案件4件。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24人,起诉15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4人,不捕率40.4%;不起诉30人,不诉率30%,附条件不起诉29人,附条件不诉率32.2%。向10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53万元。指派96名检察人员担任10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191场(次)。制作4期《健康成长 法治护航》音频在全市学校播放。
(二)用力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强化产权保护,多元化开展民事检察业务。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41件,办结215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8件。联合法院开展审判程序违法专项监督活动,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62件。提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0件。建立民事矛盾化解机制,对崔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信访案,协调事故责任方支付22万元,化解四年多的矛盾纠纷。
(三)用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构建行政检察新格局。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12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29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89件。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1件,对14家医疗器械单位非诉执行案件减免加处罚金110.5万元。依法办理19家企业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四)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量、聚合力,努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4件;提出检察建议125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122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联合市文旅局开展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发现线索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对宁县湘乐镇国家级重点文物“湘乐砖塔”保护工作,通过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文物安全隐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10人。收集食药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4件,履行诉前程序150件,积极督促整改。审查2018年以来食药品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8件。对14件违法和解行政处罚案件检察建议事项进行公开听证。
三、深化改革创新,增添工作动力
面对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检察业务改革、管理机制创新、“智慧检务”建设等重点,持续用力,狠抓落实,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市县两级院入额领导带头办案1094件,占办案总数19.25%。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1次。落实配套改革任务,按程序组织遴选4名员额检察官,交流、退额4名;在组织、人社等部门支持下,对22名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完成等级评定和晋升,加强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
(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更高质量、更好效果”要求,依法对269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59%。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对936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854人,采纳率91.24%。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值班律师实施意见》,实现全市8县(区)值班律师工作站全覆盖,值班律师参与2279人(次),参与率89.9%。把释法说理贯穿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全过程,90.01%的被告人服判息诉。
(三)加强检察管理创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核心业务管理提高工作质效的实施方案》《检察业务工作提升目标责任书》,成立检察业务督办领导小组,强化检察业务管理。重点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检察业务考评标准,通过召开刑事案件质效联席会议、3次检察业务推进会等举措,全市刑事“案-件比”由上年度1:1.65降至1:1.31。
(四)夯实“智慧检务”建设。坚持向科技要“检力”,以即将推广使用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为契机,市县两级院先后投入900余万元,建成检察工作网“云桌面”和检察业务管理系统,现已相继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检察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管厚爱、强基固本,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党组及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4次。召开党组会议26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52件。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学习理论文章48篇。开展“政治生日”活动3次。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巡视整改要求,结合全市实际,以19项具体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三爱三带”专项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
(二)加强队伍管理。按照新时期干部使用标准,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推荐进一步提拔使用70后处级干部3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申报成立市院机关团支部,完成市院妇委会换届工作。集中开展规章制度建立、修改和废止专项工作,梳理形成党建类、业务类、综合类和监督类制度机制35项。举办全市刑事检察业务、司法警察培训班,切实提升干警素能。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组监督责任的“三责协同”机制,约谈干警78人(次)。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严格按照“三个规定”报告有关事项259件。支持派驻纪检组长列席检察委员会,监督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决议6次。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自查自纠27个问题。
五、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司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提升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在社会各界监督下依法依规履行检察职责,切实做到阳光司法。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系,集中走访省、市人大代表30人(次),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12条。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邀请143名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坚持“能听尽听”,组织对160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三)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335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320条,辩护与代理预约285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22814条,发布量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在《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等省市级以上传统媒体发表新闻作品32篇,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和认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为我们做好检察工作增添了不竭动力和智慧源泉。我们将铭记于心、感恩前行!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二是服务大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