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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食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1-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文件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1031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永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民以食为天,病以药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履行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检察职责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深化开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靠前指挥,专题研究部署,主动加强联系,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量,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始终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处罚和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持续净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一是依法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521人,其中提起公诉89人,不起诉611人,正在审查11人;法院已判决44人,其中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件案件,提起公诉后,均作出有罪判决。二是严厉处罚和打击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办理庆阳华山医院李集鹏等3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共查封扣押涉案药品330批次、医疗器械4批次,货值20.01万元。一审判处各被告人16年至12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2万元至5千元。加大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及人员涉嫌犯罪线索7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三是跟踪监督移送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2016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21件涉嫌犯罪线索,逐案监督核查,并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行政机关移送的每件线索都有结果。是努力推动执法司法良性互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通力配合,密切协作,相互借力,既推动了行政机关积极作为、规范执法,及时履行打击食品药品行政违法行为,又助力“两法衔接”不断取得新进展。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机制,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认真审查、快捕快诉、指控有力、从严打击,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惩治食品药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重点,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调配市县两级院办案力量,统筹推进案件线索查办、检察建议制发、提起公益诉讼等各项工作,办理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共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9件,立案36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58件,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终结审查209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9件,行政机关到期回复整改87件,未到回复期限2件。结合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特点,针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积极延伸办案职能,聚焦突出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聚焦校园食堂,守护餐桌安全。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对市县56个校园食堂尤其是幼儿园食堂的从业人员健康、食堂餐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全面走访。针对发现的8类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校园食堂餐饮监督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跟进监督落实,确保拧紧校园食堂“安全阀”。二是聚焦网络点餐,守护外卖安全。紧盯当前“网络外卖”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市域内“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外卖情况进行全面筛查。针对发现的网络外卖平台无证经营、未按规定公示相关证件、卫生环境不达标等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对6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进行监管。三是聚焦桶装用水,守护饮水安全。对市域内2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的3家企业不及时履行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果断采取措施,保证处罚执行到位。四是聚焦医疗市场,守护药品安全。积极开展源头防控,针对医疗垃圾和废弃物处置中的薄弱环节,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行为人,彻底清理处置医疗废弃物,防止医疗废物造成二次污染问题的发生。发现21家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商户未及时将罚款缴纳到位,督促相关违法行为人向行政执法机关缴纳罚款53万元;对于违法销售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当事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稳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构建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专项行动中,共调阅全市2018年以来办理的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37件,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理。一是”“互动,督促法院依法执行。针对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和解的案件,围绕法律规定和案件质量,进行了再分析再研究,建议法院对14件和解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再审查再认识。环县一公司因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处以6万元罚款,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行政机关与被处罚单位达成和解协议,执行罚款1万余元。经监督,该案已恢复执行。二是”“互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针对违法行为人不缴纳罚款的行政争议案件,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公开听证,通过释法说理,使违法行为人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9家企业主动缴纳罚款53万元。三是”“互动,优化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护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秩序;另一方面落实六稳”“六保措施,积极走访食品药品企业,帮助食品药品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诉求,建议法院依法减免19家食品药品企业在执行阶段被加处的罚款110余万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履行职能、办理案件作为重点任务,把深化长效长治、提升履职能力作为重要目标。一是树牢正确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利益至上、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实现相互借力、良性互动、各方共赢。二是提升司法能力。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2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在学习中增强监督能力。三是强化沟通协作。通过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案件分析讨论会、检察官集中研判案件等形式,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内部协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市场、药店、学校周边商店开展检查,邀请公安机关、法院开展工作座谈会,加强外部协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工作通知等制度,完善与行政和司法机关的线索互送机制,探索形成了《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和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五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检察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开展个案庭审现场观摩,通过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案件信息,要求被告人在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利用普法活动向社会和公众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知识等,切实营造四个最严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全市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工作中的不足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在落实四个最严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着短板和不足:

一是办案效能与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关切还有差距。全市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的能动性、创新性不足,在持续发力做细、做优上有欠缺,对办理的食品药品案件多集中在个案的报道,缺少系统性、持续性、深入性的报道,宣传效果零散,宣传舆论作用发挥不充分,所办案件的知晓度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够。

二是办案机制与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关切还有差距。检察机关参与四个最严工作是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各项工作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成熟的制度和法律供给支撑,日常沟通联络、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交流会商和研判、专项督察等制度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是衔接配合与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关切还有差距。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及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不顺畅,尤其面对检察公益诉讼有的行政机关还有抵触情绪。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调查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行政执法和诉讼对证据要求的差异,导致调取的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固定的证据还需要进一步转化,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度较大。

四是专业能力与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关切还有差距。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力量不足,各基层院没有独立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没有专司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人员,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导致案件办理的质效不高。

三、敢于担当,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长效长治体系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拓宽思路,主动作为,以“精细化”为工作导向,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要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办理质效。以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为发力点,强化自办案件工作和业务指导力度,采取专项引领、包片指导、典型示范、个案督办等方式,引导基层院优化诉讼结构,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之间的配合力度,加强类案监督,打造精品案例、典型案例,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办案机制。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确定办案重点,精准发力。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日常沟通联络、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案件报备、交流会商、专项督察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政府、法院的协调沟通力度,进一步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鉴定费用承担、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及赔偿金管理支配等问题。

三要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托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完善专案推进模式,调配市县两级院干警参与重要案件办理,跟案学习、以案代训。采取充实、调整并举的办法,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全面推行分层精准培训制度,以司法办案、理论研究、业务竞赛为抓手,着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能力。探索与行政机关互派业务骨干开展岗位交流,相互派员培训和联合培训,强化实践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

四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的普法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传统媒体、“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法制宣传,发布典型案例,普及健康知识,持续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提升社会知晓率,营造“四个最严”的浓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责,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既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律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全市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转变办案理念、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实效,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