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5日在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周永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6461件,同比下降9.71%,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1.28%、12.78%。
一、把牢政治方向,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安全和发展,延伸检察职能,拓宽工作覆盖面,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高效健康发展。
坚守政治忠诚强定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把党的领导嵌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5件。靠实政治责任,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批捕31人,起诉40人。坚决拥护监察体制改革,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5件,批捕6人,起诉137人,追赃挽损552.64万元,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件4人,依法办理的原甘肃信用联社理事长雷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案件,社会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效果好,在司法实践中履行了反腐倡廉的检察责任。
深化扫黑除恶保安全。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扎实开展“六清”行动,批捕黑恶势力犯罪82件227人,起诉66件591人,依法办理的“申某某黑社会组织案”“席某某套路贷案”“华山医院李某某恶势力集团案”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大局稳定的新期待。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监督立案8件12人,追加漏捕14人,追加漏诉35人,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47条。通过“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监督、配合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2051.18万元,摧毁了黑恶势力的“造血功能”,铲除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在扫黑除恶常态化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力度,6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批捕60件105人,起诉173件320人,稳妥办理韩某某集资诈骗、范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金融领域案件,较好维护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复工复产纾困工作意见和保障措施,深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民企675家,帮助解决问题159个。严厉打击侵害民企的各类刑事犯罪,监督立案11件,批捕162人,起诉743人,清理久拖未决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3件。从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出发,严格落实同步审查机制,对6名无羁押必要的民企负责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决胜脱贫攻坚助振兴。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发挥巡回检察及驻点检察作用,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等涉扶贫犯罪,批捕102人,起诉439人。深入开展清缴欠薪行动,帮助435名农民工解决欠薪375万元。持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大力扶持重点产业及项目,在落实“送医下乡”、关爱特殊群体、法治宣传等日常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帮扶村实际所需,协调发展资金500余万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暴力犯罪严惩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绑架等犯罪,批捕662人,起诉1680人。坚决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1959人,起诉4144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493人,起诉780人,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依法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批捕3人,起诉9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用检察办案引领法治,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3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912件,均在限期内办理回复,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人民群众满意度98.87%。
全面保护青山碧水净土。突出“固沟保塬、油污治理、林区保护”工作重点,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环境类犯罪,批捕44人,起诉130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1件,提起诉讼46件。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解决“四乱”问题68个。常态化开展“补植复绿”活动,补植树草12.5万平方米。针对清明等节日祭祖失火问题,协助政府充分履职,有效防止火灾发生。办理中央及省级督办、交办油泥污染、非法采砂案件27件,监督清理油泥100余吨,督促修复被破坏土地13874平方米、河道124公里、上缴环境修复赔偿金105.6万元。
竭力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康。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6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诉前程序案件79件,并围绕校园食堂、网络外卖、医药卫生等领域,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140家涉事门店整改问题206个。紧盯“脚底下的安全”,办理涉窨井盖案件4件,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审核发放救助金104.83万元,助力26个“因案致贫”家庭走出困境。积极参与并用法治方式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市县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目标,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真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350人,起诉483人。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81人,不诉83人,附条件不起诉51人,帮助20名涉罪未成年人返校就读后考上大学。针对涉未成年人校园暴力侵害、市域宾馆旅店强奸案多发等情况,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9份,并出台全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实施办法及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实施意见,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积极行动,共同加强涉未成年人侵害行为综合整治。指派96名检察人员担任10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453场(次),创建“爱心检苑”“一站式救助中心”等教育基地7个,在全市160余所中小学发布青少年保护音视频17期,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意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发生历史性变革,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责转隶至纪委监委,国家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新职能,构建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刑事检察更加优化。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办理刑事案件17431件,其中受理移送审查批捕5387件6642人,批捕3039件454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2044件19108人,起诉9523件14036人。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2071人,不起诉365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0件,对145名罪犯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5件、撤案103件,纠正漏捕113人、漏诉299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4件,提出抗诉121件。落实“派驻+巡回”模式,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1人,监督收监39人,办理监督强制医疗执行违规案件5件。
民事检察稳步做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71件。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06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6件,法院采纳率84.78%。开展审判程序违法专项监督181件,提出检察建议157件,已采纳156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针对审查发现的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情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6件,采纳53件。建立民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民事纠纷87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4件,其中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案件146件,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2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国土资源等领域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7件,全部被有关部门采纳。依法办理14家医疗器械单位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根据行政相对人实际困难,协同相关部门在政策范围内最大程度保护其权益。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推进。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办理了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发现案件线索1106件,立案918件,履行诉前程序538件,提起诉讼83件,90.96%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解决。拓宽保护领域,积极开展国有财产、历史文物、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专项行动,联合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监督解决存在问题87个。组织召开三省(区)八市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出台跨区域协作实施办法,实现了公益诉讼检察的良性互动。
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管理,破解改革难题,凝聚检察发展的强劲动力。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改革要求,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检察业绩考评机制,努力实现“让办案者决定、让决定者负责”。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市县两级院入额领导办案4597件,占办案总数18%,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85次。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5.0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280人,提高了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创新优化检察管理。以“求极致”的精神,全面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要求,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办理案件338件,有力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盯目标、补短板、提质效”专项行动,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和81项重点工作数据同比得到大幅提升。充分发挥制度治理优势,修订完善73项检察管理制度,有力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运行。积极构建“职业共同体”,建立完善执法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提高案件质效。
全面提升智慧检务。坚持向科技要“检力”、要效率,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先后建成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版、检察工作“云桌面”、管理系统及数据机房等信息化建设配套设施,全面启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政务专网运行平台、检察业务办案平台等六大数据平台。目前,网上流转案件20517件,录入文书档案50419册,切实提高司法办案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突出强基导向,锻造过硬队伍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政治信仰、更新司法理念、培育敬业精神、保持良好作风,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铁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根基,增强使命担当。自觉接受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党组巡视,扎实查纠整改4个方面18个问题,强化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思想防线,提高“免疫力”。探索创新“1551”党建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涵养为民情怀,全面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利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干警赴红色遗址接受教育12次,激励干警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干警常规培训1128人(次),外出培训336人(次)。坚持落实参训人员上讲台制度,切实强化学习效果、拓宽受益面。充分用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检答网等资源,破解检察业务难题。建立完善专题培训、特色培训、联席会议、业务研判、案件评查等机制,提高办理复杂案件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举办各类业务竞赛、庭审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87次,激励干警增长才干、提升素质,努力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注重自我革命,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三院”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整治顽瘴痼疾50个,依规依纪处理15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登记525件(次),促进检察权规范行使,严防“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查摆整改问题27个。积极履行对下领导指导责任,加强对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督促整改问题43个,实现了巡察工作全覆盖。
六、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是支持、更是关心的理念,让监督真正成为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动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审议决议,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项工作5次。集中走访省、市人大代表600多人(次),接受视察调研、观摩庭审、公开听证、专项执法检查78次,全面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增强履职接受监督的规范性和主动性。
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经常性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调研观摩和座谈交流活动,认真落实委员意见建议,确保政协民主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2065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567条、重大案件信息468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71281条;接待律师对案件进行查询、阅卷1058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和认同。
各位代表,回望五年奋斗路,庆阳检察事业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在奋斗中出彩、在拼搏中进取、在创新中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五年来,有26个集体获省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有58名个人获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12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所办理的19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精品或优质案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5项工作被《检察日报》、甘肃省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通过实践探索,我们也积累了值得巩固和长期坚持的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必须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立场;三是必须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鲜明导向;四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五是必须坚持把打造过硬队伍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六是必须坚持把构建“职业共同体”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实践要求。
五年的发展历程,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还不够到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够全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三是改革创新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察业务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检察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五是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实。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和2022年主要任务
2021窗体顶端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和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的总体思路,聚焦“一个目标”(公正司法、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种好“两大责任田”(服务大局和法律监督),处理好“三大关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与依法履职的关系,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等职业共同体关系,检察工作与社会各领域共促发展的关系),突出“五大抓手”(抓党建,抓质效,抓创新,抓宣传,抓制度),筑牢“一个根基”(队伍建设),以新姿态、新形象做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者、保障者、捍卫者。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庆阳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积极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
三是转变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深化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提升刑事检察质效。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维护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与公信。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有序拓展案件范围。加强未成年人、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法治成果。
四是优化配置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完善“三类人员”良性互动交流机制,确保人岗相适、才尽其用。优化内设机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提升检察业务科技化现代化水平和能力。
五是从严治检淬炼一流队伍。紧紧围绕“抓党建、重自强、提质效、促发展”党建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党建品牌,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警检察业务能力。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三院”建设,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加强对下指导,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矢志践行初心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庆阳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